任职要求:
1.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正高级工程师)年龄在5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后和有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
福利待遇:
1.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等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2.博士研究生:
2.1基本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A类博士研究生,不符合的为B类博士研究生。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二名(仅限理工科,且主持人为导师);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8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3)有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具备潜在经济效益,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4)文科博士在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及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2篇,或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4篇;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或SCI、EI期刊论文共计5篇,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分区为准。以上论文均限第一作者;
3.博士后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基础上再提高3万元;
4.根据南阳市相关政策,经南阳市相关部门认定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
5.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按副教授职称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期限五年,五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工作业绩,享受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6.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按学校规定每月发放博士津贴;
7.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服务期为8年;
8.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至16年;不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的基础上再提高8万元;
9.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小学和初中入学事宜;
10.符合条件人员正式入职后,可报销一次来校应聘往返路费;
11.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根据认定情况可上浮10-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