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中国法律;
2.在国内或国外已取得博士学位者;
3.年龄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敬业精神;
5.具有与研究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6.能够全脱产在本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7.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所需的科研经费由东海所专项经费和合作导师的科研项目经费共同支付。享受本所在职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年薪约20万元;
2.东海所按月发放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租房补贴或提供博士公寓;
3.按照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协助在站博士后办理户口进沪事宜。
4.按照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规定,申请“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入选将获“超博”计划资助15万元/年(共资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