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
1.A类博士人才。35周岁以下,学术业绩突出,研究方向集中,已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具有成为青年拔尖人才潜质的杰出青年学者。符合以下基本业绩条件并经学校评审认定,可受聘为A类博士人才: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2)自然科学博士一般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社会科学博士一般应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
实行聘期协议管理,聘期三年,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年薪25万元,安家费2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30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
2.B类博士人才。35周岁以下,学校学科发展急需或获得省级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2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5万元,其他学科8万元;
3.C类博士人才。未列入学校A类和B类博士人才引进的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他学科8万元;
4.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
5.新引进博士属于学校学科发展急需(B类博士人才),且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配偶工作;
6.洛阳市相关人才待遇
(1)可申请享受洛阳市10万元购房补贴或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三年)。
(2)根据洛阳市相关政策可申请享受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000元/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