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品行及健康要求: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对于杰出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对于领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对于拔尖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对于优秀人才、急需人才,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要求:原则上引进的人才应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应为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本硕博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优秀人才、急需人才本科阶段学历可放宽为非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音体美及外语等特殊专业引进的人才本科阶段学历应为专业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4、聘期要求:对于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首聘服务期按协议聘期执行;对于优秀人才和急需人才首聘服务期一般为8年(含试用期1年),或者按聘期3-5年(协议制工资)执行。
福利待遇:
1.人才待遇分为基础性待遇和激励性待遇。基础性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住房待遇等;激励性待遇是达到相应引才标准而追加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