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且非设站单位同一一级学科的博士,国(境)外学历需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流动站设定的招收条件。
福利待遇:
1.薪酬福利:年薪25万元,合作导师可追加配套。根据属地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入选福建省海峡博士交流资助计划的,另享受资助40-50万元。入选福建省台湾优秀毕业生补助计划的,另享受就业补助30万元。入职厦门校区,且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另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8万元入职泉州校区,且确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另享受相应的工作经费及安家购房补助,共计15万元起;
2.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合作导师将视情况另外给予配套;
3.住房政策: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
4.学术头衔: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
5.发展通道:科研业绩满足留校条件且综合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留校,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