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应聘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物联网、机械电子工程(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知识图谱,虚拟现实、游戏化教育)研究方向。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福利待遇:
1.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2.《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黑龙江省人才办和哈尔滨市人才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