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
2.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5.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6.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博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0(含)周岁以下(1983年 4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硕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含)周岁以下(1993年2月27日后出生);
8.博士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硕士应聘人员本、硕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为学术型硕士;
9.博士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硕士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福利待遇:
1.博士、硕士:
聘用人员均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需满足《齐齐哈尔大学青年教师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修订)》(齐大发字〔2023〕64号)(附件4)中“第三条”中有关业绩成果的要求,并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优秀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6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3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引进博士人才首轮聘期结束后,继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2万元/年。
(5)经学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聘期3年;
(6)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7)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3.博士:
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48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引进博士人才首轮聘期结束后,继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2万元/年。
(5)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6)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