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
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资源与环境等专业(方向)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1.杰出人才。
对于全职引进的,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200万元,购房补贴100万元,生活补贴每月发放1万元,连续5
年按月发放,科研启动资金和年薪面议,家属可相应安置。
2.领军人才
对于全职引进的,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100万元,购房补贴50万元,生活补贴每月发放0.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和年薪面议,家属可相应安置。
3.拔尖人才
对于全职引进的,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50万元,购房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每月发放0.3万元,连续5年按月发放,科研启动资金和年薪面议,家属可相应安置。
4.省级高层次人才。对于全职引进的,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3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每月发放0.2万元,连续5年按月发放,科研启动资金面议,家属可相应安置。
5.优秀博士。
对于紧缺急需专业全职引进且成果突出的博士,可一人一议,校内兑现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对于全职引进且符合我校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标准的,校内兑现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相应职称待遇保留一个聘期。全职引进的博士配偶可校内安置工作,按学校《博士配偶安置校内暂行办法》执行。
(1)青年拔尖。全职引进,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5万元,博士津贴1000元/月。
(2)青年骨干。全职引进,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理工科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4万元,博士津贴1000元/月。
(3)青年优秀。全职引进,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理工科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3万元,博士津贴1000/月。
(4)青年博士。全职引进,一次性给予税后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理工科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5万元,博士津贴100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