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
3.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4.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专业基础扎实,近三年取得一定的创新型研究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契合流动站学科发展需求,并具有创新性;
6.要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7.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研究、当代社会思潮与政治哲学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政府与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与国际战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等研究方向。
福利待遇:
1、国家部分:入选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海外博士后引才项目”等,除了发放学校待遇外,获得的其他待遇予以叠加;
2.学校部分:年收入20万元左右(税前)+导师配套经费,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另外,出站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按政策享受长沙市人才补贴,博士1.5万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
4.在站期间取得的超过对应出站考核等次要求的科研成果部分,可以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获得奖励;
5.在站期间,享受在编职工子女入托(园)和入读湖南师大附属学校的待遇;
6.学校缴纳相应的企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