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博士研究生应在1984年1月(含1月)以后出生,博士后应在1979年1月(含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学科专业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7.参加面试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出站证书;
8.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人工智能、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数学专业。
福利待遇:
1.提供安家费、住房补贴30万元;
2.提供科研业务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5万元;
3.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评授警衔;
4.享受《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和《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郑政办〔2017〕118号)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注:1.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10年,须签订协议书。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学院;确需离开的,经学院研究同意后,需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河南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豫警院〔2023〕53号)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