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正高级工程师)年龄在5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后和有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
2.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A类博士研究生,不符合的为B类博士研究生: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二名(仅限理工科,且主持人为导师);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8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3)有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具备潜在经济效益,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4)文科博士在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及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2篇,或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4篇;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或SCI、EI期刊论文共计5篇,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分区为准。以上论文均限第一作者;
4.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数学等专业。
注:加*专业为紧缺专业。
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不同类型待遇如下:
(1)A类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5万元,住房在校工作期间,提供120m2左右住房一套免租金居住;科研启动费理工类为25万,文科为15万;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为18万;
(2)B类博士研究生:安家费25万元,住房在校工作期间,提供120m2左右住房一套免租金居住;科研启动费理工类为13万,文科为8万;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为18万;
2.博士后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基础上再提高3万元;
3.根据南阳市相关政策,经南阳市相关部门认定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
4.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按副教授职称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期限五年,五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工作业绩,享受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5.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按学校规定每月发放博士津贴;
6.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服务期为8年;
7.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至16年;不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的基础上再提高8万元;
8.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小学和初中入学事宜;
9.符合条件人员正式入职后,可报销一次来校应聘往返路费;
10.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根据认定情况可上浮10-20万元;
11.发放办法
(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发放办法
1.安家费:协议签定后,一次性全额发放;
2.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为支撑,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住房只提供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