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担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
2.承担相关学科方向的科研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本科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大型或高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和国(镜)外工作以及煤矿装备研发经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方向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热能工程、制冷、流体机械、储能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