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2.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各类条件。
4.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职责。
任职要求:
1.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大培养潜力,近3年发表A级论文2篇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紧缺学科(专业)可放宽至40周岁。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能力突出,近5年主持获批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B类博士人才:
1.科研能力较强,近5年主持获批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B1级以上论文2篇以上。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紧缺学科(专业)可放宽至40周岁。
C类博士人才:
1.近5年主持获批并完成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B2级以上论文2篇以上。
2.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紧缺学科(专业)可放宽至40周岁。
福利待遇:
1.按陕西省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进校后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3年。
3.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博士学位津贴1500元/月。
4.如需购房者,学校提供房源的,按当年学校购房标准计算,安家费可一次性冲抵相应数额购房款;学校未提供房源的,可凭购房合同申请领取安家费,购房前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
5.如需解决配偶工作者,依据学校人事管理政策和配偶个人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根据配偶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等解决工作。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的,不影响另一方享受引进人才的待遇。 6.学校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确保其享受渭南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7.纳入渭南市高层次人才库,依据服务地方业绩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