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政治坚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须有社保证明;
2.业绩条件: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论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
3.要求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
福利待遇:
学校对优秀博士实行分类(I类、Ⅱ类、Ⅲ类)引进政策,三年考核合格后兑现相应待遇:
1.科研启动金:I类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8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40万元;Ⅱ类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5万元;
2.享受三年低职高聘待遇:Ⅰ类人才实行年薪制,享受年薪50万元;Ⅱ类人才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工资待遇;
3.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
4.提供校内房源一套,夫妻双方只享受一套房源;
5.博士配偶夫妻两地分居的,学校积极协助安排市内或学校相关工作。解决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问题;
6.Ⅰ类人才可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7.Ⅲ类人才不享受科研启动金、校内房源、低职高聘待遇。主要用于师资紧缺和学校急需的教师岗、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教辅岗或管理岗;
8.学校各类引进人才来校三年内工作成果中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的,经学科带头人等团队负责人书面推荐,并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论证,达到相应人才分类水平,可按照对应人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