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潜能。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以每个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或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已初步选定研究团队或课题组,并与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5.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力学
其他说明:
1.武汉大学已在站博士后,合同结束日期距申报各批次个人提交材料截止日期6个月之内的,可申报相应批次评选。
2.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类)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可直接入选武汉大学“弘毅博士后”计划。
支持期限:支持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成果突出的可申请延长至3年。
薪酬与福利待遇:
1.入选者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所在单位、合作导师可根据入选者的综合情况给予额外资助。另可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的资助。
2.福利:提供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优先享受博士后公寓或提供住房补贴,并享受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待遇。
3.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站期间可申请副高级岗位资格。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并满足出站条件,可申请学校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