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专职科学研究+课程教学
任职要求:
军事思想与军事历史、中国史、考古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等方向的优秀青年博士或高层次人才。
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以下所列业绩条件除单独明确的情形外均为主持、首位获得,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位第一)或通讯作者(多位通讯作者,排位最后)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
1.A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毕业学校原则上为“双一流”高校或TOP200高校。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才培育潜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含青年项目)1项,且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发表SSCI一区论文3篇及以上或主体转载3篇及以上;或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发表SSCI二区以上、CSSCI期刊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SSCI一区论文5篇及以上或主体转载5篇及以上。
2.B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有资项目2项,且发表SSCI/CSSCI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CSSCI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应届毕业博士近五年发表SSCI/CSSCI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CSSCI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且SSCI一区论文2篇及以上或转载2篇及以上。
3.C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SSCI、CSSCI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4.D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的学术成果,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SSCI、CSSCI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近五年发表SSCI、CSSCI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福利待遇:
(一)根据前期科研业绩情况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二)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三)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山东航空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四)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五)引进人才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六)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七)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滨州市200万元人才津贴。
(九)学校设置“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三类特聘岗位,岗位津贴每年15万元-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竞聘至相应岗位。
(十)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