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符合各类人才评定要求(共五个层次人才评定);
2.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
3.要求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4.要求是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急诊医等研究方向。
福利待遇:
1.第一层次:待遇面议,一人一议,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
2.第二层次:年薪120-180万元,安家费200-300万元,科研经费面议;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
3.第三层次:年薪50-70万元,安家费120万元,科研经费面议;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
4.第四层次:
(1)A类博士年薪年薪40-50万元,安家费100万元,理工科研经费20万元,人文社科研经费10万元;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原有职称或业绩、能力和水平情况,聘为教授或副教授;
(2)B类博士年薪年薪35-40万元,安家费90万元,理工科研经费20万元,人文社科研经费10万元;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原有职称或业绩、能力和水平情况,聘为教授或副教授;
6.第五层次:
(1)A类博士年薪年薪35万元,安家费80万元,理工科研经费10万元,人文社科研经费5万元;符合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副教授;
(2)B类博士年薪年薪30万元,安家费70万元,理工科研经费10万元,人文社科研经费5万元;符合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副教授;
(3)C类博士年薪年薪25万元,安家费60万元,理工科研经费10万元,人文社科研经费5万元;符合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副教授;
7.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8.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 学术管理人员;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 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9.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10.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进、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的相关工作;
11.学校缴纳五险一金;
12.学校提供午餐补助; 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寒署假;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平台; 生日及重要节日发放福利;
13.注: (1)原则上第三层次以上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学校急需紧缺学科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待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2)各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均包含淄博市人才待遇。(3)科研启动资金可以用于学术交流和课题联络的差旅费用、图书和简单仪器设备的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