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人才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的顶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第二层次: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第三层次: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国内外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第四层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的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青年博士
(1)A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获得国家级项目的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才培育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B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具备获得国家级项目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3)C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具备获得省部级项目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4)D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的学术成果,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福利待遇:
1.高层次人才类
(1)第一层次/第二层次: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相关待遇和工作条件
(2)第三层次:年薪50-120万元;安家费160-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120-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非实验学科40-60万元
(3)第四层次:年薪20-50万元;安家费130-1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60-1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非实验学科20-30万元
(4)备注: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按政策解决。
2.青年博士类
(1)A: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非实验学科20万元
(2)B: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非实验学科15万元
(3)C: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非实验学科10万元
(4)D: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非实验学科10万元
(5)备注:
A类博士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B类博士可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
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新进博士,岗位绩效工资按副教授(教师七级)岗位标准核发,期限为三年。
配偶工作按照滨州市相关政策解决。
3.学校急需的特殊、紧缺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待遇“一人一策、 一事一议”。
4.上述待遇均为税前金额,具体待遇以当年招聘信息为准。
5.依照地方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可连续三年享受滨州市生活补贴5000元/月(“双一流”建设学科、TOP200高校为7500元/月)。
6.引进人才符合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7.其他:
(1)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2)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3)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山东航空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4)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5)引进人才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6)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7)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8)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滨州市200万元人才津贴。
(9)学校设置“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三类特聘岗位,岗位津贴每年15万元-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竞聘至相应岗位。
(10)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