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站期间,全职从事相关研究领域内的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2.根据需要,完成合作导师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6.材料,物理,化学等相关领域的博士,研究领域为锌空气电池、固态电池及电催化等方向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
2.学校提供15万元以上的综合年薪;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以申请“荔新奖励计划”,学校另外提供奖励性薪资4.8万元;
3.符合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以通过“荔园留菁计划”直接申请教师岗位;
4.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独立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项目;
5.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6.博士后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
7.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投入或创业前期费用;
8.协助在站期间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包括: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博新计划(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资助)、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在站60万/2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40万/3年,总额100万)等项目;
9.若博士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