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管理事业;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应聘者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照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及以后);
5.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级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或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院级党政部门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本专业基础课授课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