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年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工作支持
1.工作条件:
(1)学校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双一流”A类高校的国家、部省级高水平科研平台和科研条件,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29个,部省级科研平台242个;
(2)在站满18个月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可参评博士后副研究员;
(3)聘期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教师岗位留校工作。对获得“博新计划”、“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等项目或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予以优先考虑;
(4)依托广州国际校区招收的博士后可额外获得20万科研经费。
2.生活条件: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税前最高可达48万/年),此外,学校鼓励学院及合作导师另外提供绩效奖励;
(2)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参照同级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4)子女可入读学校优质附属幼儿园和实验学校。
学校将不断优化政策体系,为青年科研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项目简介
“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资助期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博新计划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申请人可同时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此外,2024年起国家将启动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