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
3.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医师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6.硕士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
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城区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2.医院职工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休假、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同工同酬待遇;
3.经医院确认符合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按医院人才引进方案享受人才引进安家经费;
4.符合相关条件要求者可按规定(考试、考核)办理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