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药学、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
任职要求:
1.研究成果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博士;
2.年龄不超过35岁;
3.新能源材料、金属腐蚀与防护、防腐涂料、高分子树脂合成、电镀等应用化学表面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制浆造纸工程和皮革化学与工程方向优先 。
福利待遇:
1.提供事业编,经认定后可享受讲师待遇,取得相应的业绩后可按学校政策享受教授关键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博士配偶,可协议安排工作。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博士服务期延长2年;
3.博士到岗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后,博士基本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0万元,不设考核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奖励性安家费:a)根据个人学术业绩和学习经历,按照《湖南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人才经费的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基础安家费可适当上浮1-5万;b)博士来校三年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或省级人才称号,奖励性安家费10万元,根据自、社科分类,绩效奖励30万元左右;
4.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校聘高级职称;
5.博士进校后鼓励加入科研团队,且支持进站做博士后或出国进修访学;
6.所有人才来校工作后将按照学校政策享受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与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还可申请由湖南省及湘潭市提供的人才引进待遇,湘潭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有特殊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