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博士后科研岗。
二、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
2、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已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对于特别优秀的、或岗位特殊需要且符合国家进站要求的,经申请批复通过后可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在站时间2年。
(二)科研条件
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国际高水平论著≥1篇。
注:申请人提交的学术论著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为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若为共同通讯作者需排名最后。
三、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
1、年薪:35.4-45.4万元/年(税前,含五险一金)。
2、安家费:10万元(税后),全职进站人员经评估可申请。
3、科研启动金:20万元。
4、租房补助:1500元/月(以实际在站时间计算)。
5、成果奖励:参照医院相关科研奖励办法。
6、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协助协调解决。
7、出站后留院工作补助:留院工作≥1年,给予每人20万元以内补助(以当年度泸州市文件规定为准)。
(二)叠加项目资助经费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上述福利待遇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实际经费以最新政策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生活资助28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另配套科研启动金8万元/人;
B档:生活资助18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C档:生活资助12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2、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每年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级财政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其中30万元为博士后生活资助,1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3、泸州市项目资助
在站期间,符合博士后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优先给予立项支持,根据项目类别给予最高50万的科研经费资助;入选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每项最高可获得 20 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646000)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 02 月28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