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有坚定的思想政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应当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军队新型作战力量领域和工作紧缺急需岗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进站年龄条件可以放宽1至3岁。
(3)近5年的代表作成果(第一或通讯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且IF≥10.0;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且单篇IF≥5.0;在CSCD核心期刊发表论著至少3篇。
(4)具备全程脱产进站研究的条件,进站后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
A类52.2-54.6万元/年。科研启动金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
B类37.6-40万元/年。科研启动金10万元或者30万元,安家费6万元。
C类33.6-36万元/年。另提供科研启动金10万元,安家费3万元。
(2)出站绩效
根据出站成果,科研绩效最高可超百万。
在站期间获批国家或重庆市“博新计划”(60万元/两年,其中40万元为日常资助),按国家审批标准发放工资,同时享受博士后工资待遇;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军队按照1:1匹配经费。
(3)住房保障
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或发放租房补助。
(4)出站留用
出站博士后优先留院工作,出站绩效达三等及以上的,除按照医院有关人才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外,给予科研启动金50或100万元。在站期间年限计入工作年限,职称时间按照重庆市评审通过时间。
地方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符合政策条件的,优先推荐办理军队文职人员和医院特聘专家或特需人才引进。
(5)其它待遇
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落户,子女入学入托与单位相同资历现役干部同等对待;军队人员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1次,本人及家属享受本院就医绿色通道。
在站期间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