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与合作导师共同制定研究计划,在其指导下专心开展课题研究并发表研究成果。
2. 协助合作导师申请相关项目,作为独立课题负责人,积极申请博士后基金、国自然青年项目等课题。
任职要求:
1. 符合清华大学博士后基本申请条件。取得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或者近期能够顺利答辩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35岁;
2. 具有独立科研能力;
3. 有基金写作能力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参照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及深圳市相关条例享受工资待遇;
2. 博士后在站期间基本年薪为12万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深圳市生活补贴18万元/年(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在深圳市无房的博士后可享受2800元/月的租房补贴,课题组补贴不低于5万元/年;
3. 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在站期间两年共计2万元的科研学术活动资助;
4. 已获得水木学者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额外获得6万元/年的院发补贴(以薪酬委员会决议为准);
5. 在站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国家、省、市其他科研项目;
6. 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申请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留深科研资助(10万元/年,共资助3年);
7. 博士后如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奖励补贴;
8. 课题组为获聘者提供国内外会议及交流访问机会,积极支持个人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