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支撑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本科专业、硕士建设专业教学及科研。
需求: 交通运输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气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学, 化学等学科专业。
任职要求:
三个类别引进博士:
1.博士+正高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2.博士+副高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3.博士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福利待遇:
各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安家费档次由服务期任务而确定。
一、引进人才符合南宁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入编政策的,由学校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二、工资标准:副高/博士:16万元/年起;正高:22万元/年起。以上收入均不含博士专项津贴(3000元/月)、科研绩效收入。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实行“一事一议”。
三、教学科研激励:学校设立教学科研激励机制,对于在科研和教书育人中作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薪酬奖励。
四、配偶安排: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