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国家统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在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
1.医院根据实际,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引进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
2.从市级、省级医院或省、市级医学院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引进后作为我院学科带头人的:提供安家费30万元,给予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科主任待遇;
3.引进专业技术骨干给予科研经费启动资金10万元,福利待遇按照其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任,可以带组的按照诊疗组长进行聘任;
4.引进的人才为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福利待遇参照副主任岗位待遇,前五年每月给予博士津贴2000元,并解决省级事业编制;
5.引进人才到医院工作后,其到医院考察和接受综合考核的来回车费由医院报销。来院工作时凭有效票据限额报销5000元/户的搬家费用;
6.具体情况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