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2.30周岁及以下;
3.专业:外科学、骨科学、神经外科;
4.医师、技师岗位具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医师具有规培证;
5.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报名岗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姓名。
薪酬待遇
1.享受我院同类员工相同工资福利待遇;
2.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
4.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我院制定的《长治市人民医院博士人才暂行管理规定》执行。详细信息请咨询长治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