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专业:医学类;
4.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5.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博士岗位”形式命名。
6.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
(5)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7.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薪酬待遇
1.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和绩效待遇;
2.按照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安家及生活补贴费、科研启动经费;
3.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