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其他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薪酬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