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统招博士后研究人员2名。研究方向:公司财务、公司治理与会计学
二、岗位职责
在站期间完成课题组安排的研究任务,并积极申请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研究工作一般涉及:
1.国有企业治理研究;
2.文化与财务、会计研究;
3.公司治理与公司创新研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博士研究方向从事会计、财务与金融领域的专业研究;
6.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英文交流及撰写研究论文,已发表SSCI核心期刊论文的申请者优先录用;
7.掌握文本分析、机器学习等分析技术优先录用。
四、聘期及待遇保障
1.博士后聘期为三年。
2.博士后研究人员聘期待遇:
基本年薪:20万元人民币,在站期间按月发放;学校另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交通补贴等,全年近8万元,并按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奖补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聘期内绩效评估优秀者可获得最高40万元的绩效奖励。
租房补贴:可获得学校提供的租房补贴1000元/月,同时可申请苏州市乐居人才工程“乐居租房贴”,享受每月800元或1500元租房贴。
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不计入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在站期间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于绩效评估优秀的统招博士后,可优先推荐应聘校内教学科研岗位,进入学校优秀青年学者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