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3.博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专业: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