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知识技能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被原单位开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手显外科方向、创伤方向)
薪酬待遇
1.经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通过考核入编,执行相关待遇。
2.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费用面议。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