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机电一体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技术(锂电池方向);
4.个人简历必须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的形式命名。
5.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薪酬待遇
1.博士研究生(获学历、学位)考核入编(省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采取一事一议确定;另计发人才津贴1000元/月;
2.硕士研究生(获学历、学位)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基本参照在编同职级人员执行;国(境)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后可领取人才引进安家费:计算机类专业教师12万元、紧缺专业课教师8万元、其余岗位4万元,另计发人才津贴500元/月;国(境)外全日制研究生采用一事一议确定安家费及人才津贴;
3.所有人员均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发放人才引进安家费等费用均为含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