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教学科研
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学术成果突出。
4.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5.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福利待遇:
特聘教授(直接聘为教授职务),事业编制身份,博士生导师。税前年薪80万元起(含基础年薪等)+绩效奖励(通常2-20万元不等),上不封顶;特别优秀者一人一议。不低于500万元安家(个人)补贴(含国家、地方配套补贴)。解决家属工作和子女入学。
基金委资助100-300万元,学校直接给予300万元科研经费配套,学院将根据老师实际需求给予额外科研经费保障。此外,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另行提供大型仪器设备费。
学院全力支持组建创新团队,优先支持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其中博士后招收人数不限。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学院保证每年1个博士生名额及不低于2-3个硕士生名额。
其他支持条件
一、生活保障
① 过渡住房:学校提供全装修的过渡性人才公寓,拎包入住。如不住学校过渡房,学校将发放为期24个月的租房补贴,另可申请苏州市乐居租房贴,租房补贴最高可达6000元/月。
② 家庭保障:解决家属工作和子女入学;除享受校内幼儿园、苏大实验学校(小学、初中)等优质教育资源外,全市范围协调解决子女优质中小学入学需求。
③ 医疗服务:学校4所直属附属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其中附一院在“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连续十年蝉联全国地级城市医院榜单榜首,在2022年中国顶级医院排行榜中名列第32位。
*特别说明: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人员,经学校评估通过后,可聘为我校特聘教授精英人才(教授,博士生导师,事业编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个人补贴支持
1. 苏州市“引才补贴”,按照相应层次引进的高端人才,苏州市提供引才补贴,海外优青一般可享受25万。
2. 苏州市“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可享受最高5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4倍。
3.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每年可申报,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以上项目入选者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叠加待遇。
三、人才项目支持
1. 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 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自然科学类提供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的科研经费。其中,如在海外已取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可直接通过“举荐制”渠道申报“江苏特聘教授”。
3. 优先推荐申报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青年领军人才),入选后可直接配套5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