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待遇:
1.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五险二金、福利待遇;
3.给予安家费30万元;
4.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30万元;
5.5年内享受学校发放的人才特殊津贴(发放标准为正高每月7000元,副高每月6000元,其他每月5000元)
6.3年内享受赣州市发放的人才特殊津贴每月5000元(合计18万元);
7.安排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8.配偶工作:根据配偶实际情况按赣州市有关政策进行妥善安排;
9.子女就学:根据《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18〕87号),协助办理就学;
10.其他待遇按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赣市才发〔2013〕2号)、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9号)等文件执行;
11.业绩突出的,可施行低职高聘;
12.应聘者到学校现场考察,期间往返差旅费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