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处分期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8.应往届毕业生:博士、硕士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本科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9.实用型人才:年龄在4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市级医院对应专业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10医师岗位须有医师资格证、已取得或毕业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
11.医技岗位有相关专业资格证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