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学术地位,能解决该学科重大疑难问题,领导本学科发展;
6.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
7.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处分期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9.专业:各临床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
10.学历及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11.其他要求:有三级甲等医院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担任科室主任经历者优先;
薪资待遇
1.一岗一薪,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