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薪资待遇
1.临床专业可享受青岛市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享受等同于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
3.来青初次就业,并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4.医院建有专家人才公寓,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内部福利购房或租房;单身职工可提供免费单身宿舍;
5.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学及入托问题,在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幼儿园入园的可享受优先入园和学费优惠政策;
6.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及意外险和医疗保障险,享受节日福利、年度免费体检及“滨海人”医疗保障服务优惠政策等福利;
7.注重青年骨干培养,已出台《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及培养实施办法》,为中青年人才成长提供资金、科研、培训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