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首聘期内,应聘人员年度师德考核均合格,履行岗位基本职责,其中中级职称完成下列成果中的3项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完成2项考核结果为良好,完成1项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1)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
(2)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4)参与企业重要创新项目研发、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平均到帐经费不低于10万元;
(5)主持获得教学成果奖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参编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或获得省级教学能力大赛、微课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批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指导学生获得技能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担任专业负责人。
任职要求
1.专业:无人机工程、无人机应用技术、智能飞行器技术等相近专业;
2.全日制研究生,特别优秀者放宽至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至少3年以上企业从业经历。
薪酬福利
1.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技能大师)待遇由学校理事会面议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宿迁市同等层次人才工资待遇标准,并提供一套二居室租住房;
2.硕士研究生,或第一学历为本科、在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技师,或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或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聘用3年内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级职称工资标准兑现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单间公寓租住;如第4年仍未能取得中级职称的,则按助教标准发放工资待遇;
3.本科生。实行一年见习期,期满后按初定职称兑现相关待遇;
4.聘用人员享受宿迁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俗称“购房券”),目前标准为:博士30万元、硕士15万元、“双一流”本科10万元、普通高校本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