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
(3)具有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硕士,中共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副高及以上职称优先;
(2)熟悉高等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规律,熟悉高校学生管理相关政策和规定:熟悉民办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具有5年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有-线辅导员工作经验优先;
(3)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管理能力、业务知识,工作思路清晰,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交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5)适应民办高校办学特色和工作节奏;6.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