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职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1)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2.学校配套待遇:
(1)纳入教师事业编制;
(2)提供优厚年薪和安家补贴;
(3)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4)提供校内周转房;
(5)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购房、购车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
(6)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
3.对于进入申报程序者,学校实行托举政策,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
4.对于依托我校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将作为“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