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
1.纳入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A类人才支持;
2.岗位:一般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3.薪酬及补贴: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6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60万元),续聘期(5年)发放补贴10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160万元);
4.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按厦门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5.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50万元,数学学科100万元,其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200-300万元(不含国拨经费);
6.团队:除提供研究生招生指标外,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7.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8.医疗:享受厦门市医疗保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