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主要研究方向为光学、光电子学及相关学科,特别是先进光电材料、器件、装置和系统研发等领域;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拟研究项目有明确产业化目标者优先;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薪酬待遇
1.国家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科研经费100-300万元资助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
2.研究院支持
(1)薪酬待遇:项目入选者可受聘为研究院研究员,年薪60-100万元;
(2)项目经费:根据研究计划,提供研发启动经费500-1000万元,支持其组建研发团队,优先推荐申请各类科技项目和其他人才计划;
(3)孵化服务: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可提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以及金融支持,协助设立公司、申请政府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等;
(4)生活保障:提供全面一流的人才服务,可享受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包括优惠购房(7折)/租赁、子女可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