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
7.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8.具有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者,应毕业于世界前300强高校(以应聘当年最新的《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公布的世界 300 强高校为准);
9.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各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院级学生组织各工作部门正职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