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
符合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条件者,除享受国家提供相关项目奖金待遇外,还可按学校成栋杰出人才层次引进,享受学校提供的事业编制、年薪、住房补贴以及平台支持等相关待遇。
1.聘任岗位:直接聘为教授岗位,教师事业编制。
2.导师资格: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薪酬待遇:除享受国家提供相关项目奖金外,学校提供年薪税前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
4.住房补贴:最高可享250万元住房补贴:
(1)学校提供住房补贴税后100万起,不受购房要求限制,入职次月一次性发放。
(2)根据黑龙江省相关人才政策,成功获批海外优青项目可享受最高150万元安家补贴。
5.科研经费:
(1)国家提供科研经费100-30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2)学校配套科研经费200万起。
6.工作生活条件:
(1)保障办公及科研用房,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2)学校提供周转房,可直接拎包入住。
7.配偶安置: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
8.其他:可认定为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在落户、出入境、医疗、出行等方面享有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