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支持条件:
1、聘为教授、博导,纳入事业编制;保证博士后、博士、硕士指标;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55万元/年+,各类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优惠价购买校内预留人才房或享受优厚住房补贴,购房装修免费提供过渡房。一次性安家费80万元(不含国家、地方补助);
4、科研经费按国家1:1配套,200-600万元;学校提供办公、实验条件,协助组建团队,配备工作助手;
5、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安置配偶工作;
6、协助申领陕西省“三秦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持卡可享受医疗、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省内机场、高铁站等交通站点,全省A级旅游景(区)点等多项绿色通道或优先服务待遇;
7、申报但未入选的,可根据业绩条件申请相应“长安学者”岗位;同步推荐申报陕西省人才引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