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符合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
1.项目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经费30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
2.通过评议者将双聘于首医(含附属医院)和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支持,包括:
(1)聘任岗位:创新中心聘用为独立实验室研究员(PI),首医校聘为教授,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
(2)薪酬与住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具体金额一事一议),提供住房津贴或人才周转房。
(3)科研经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年度运行经费。
(4)创新中心和首医建设系列一流科研技术辅助平台、提供全方位专业技术支持。
(5)招生保障:每年2名博士生招生指标。
(6)配偶及子女: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园、入学问题。
(7)其他:享受北京市在落户、医疗、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供全程专业政策咨询和服务。
薪酬待遇
1.学校本部
入选者将参加学校和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的联合评议,通过评议者将双聘于首都医科大学和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支持条件包括: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具体金额一事一议)、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运行经费、充足的实验室空间以及保障研究生招生等,并享受北京市在落户、医疗、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临床医学院
参照校本部标准,具体待遇与各临床医学院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