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9.专业需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数学、软件、网络空间安全等相关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高性能计算、并行算法、体系结构与新型存储、系统软件、科学与工程计算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无人系统、边缘计算与云计算、先进网络、量子计算、计算机理论、芯片设计、EDA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安全、计算数学等。
支持条件
1.聘任岗位
对于依托我校申报入选的学者,均可作为“预聘-长聘制”(Tenure-Track)教研系列教师及学术负责人(PI)。
(1)聘为副教授一级岗(预聘副教授职位),特别优秀者可聘为教授四级岗(长聘副教授职位);
(2)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并在前两年共提供不少于2-3个博士生招生指标;为招收博士后提供大力支持。
2.薪酬待遇
(1)聘期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2)安家费及补贴不低于195万元(含国家、广东省及学校配套)。
3.科研经费支持
(1)实验学科:400-650万元;
(2)非实验学科:350-600万元。
以上科研经费含国家、广东省及学校配套。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4.福利待遇
(1)学校各校区有人才公寓,供教职工租住;
(2)学校各校区均有附属中小学,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3)学校依托10家附属医院提供高水准的医疗保障。
5.其他支持条件
(1)学校有充足的办学空间,能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及科研用房条件;
(2)学校组织院系(附属医院)同行专家及人力资源管理处、科学研究院等部门为项目申报提供全程专业服务和指导。
上述待遇支持标准适用于校本部院系,依托附属医院申报的以附属医院政策为准。(如上述国家、省、市待遇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
6.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服务政策支持
(1)申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包括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停居留和出入境、小汽车指标等。
(2)申请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实际工作地为广州的),可按参与竞价当月的均价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竞价成交价低于竞价当月均价额度的,按实际竞价成交价给予补贴。
(3)申请签发有效期3年多次有效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可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30天。
(4)深圳校区教职工可申请评聘深圳市“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获聘人员在聘期内可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奖励,每年24万元或36万元或60万元,每个聘期3年。
(5)深圳校区教职工可申领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包括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小汽车指标等。对于光明区教职工,还可申请深圳市光明区“人才码”,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包括人才保障房免租、文体休闲服务、体育场馆服务、生活折扣服务、公益法律咨询服务、金融、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
如上述政府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